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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30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徐进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其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潘科明的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罗琦、胡彬华、毛志成、曹琼(女)的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蒋晓春(女)、李少春、张勇、徐志坚、李东民的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余红(女)的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