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会议任命程序为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任命张俊明、邵梅(女)、王嘉瀛(女)、冯哲(女)、吴子哲、程瑶、张国良、仇晓敏(女)、施晓明、姚海涛、杨伟为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任命蒋智勇、朱学祥、谢阗、周赛、吉宇翔、张小波为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任命徐胜男(女)为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任命邹利俊、王飞、吕凯、朱恺为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