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鼓楼区 > 本区动态
鼓楼区印发文件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近日,我区根据《行政诉讼法》关于“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等法律规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出庭应诉是法定职责,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出庭应诉义务。同时要求,自即日起,我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必须达到100%,区政府法制办负责每月统计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及案件审理情况,并将相关情况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对没有正当理由未出庭应诉的单位及个人,将视情启动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