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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相关网站、受理大厅及时公布执法程序和流程,在新媒体、网站等平台及时公布便民服务办事指南及相关执法过程和结果,所有行政处罚决定均在相关网站上予以公示。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立销案管理办法》《案件回访制度(试行)》等,规范案号和线索管理,并为执法人员配备照相、录音、录像等执法装备,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三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案件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凡涉及重大执法决定,由法制部门或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通过集体讨论并向区法制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