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徐锦辉率领督导组赴玄武区督导尹某案件办理情况。市扫黑办副主任、玄武区扫黑办、区政法部门等领导参加。
督导组听取了玄武区法院关于尹某等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审判情况的汇报,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就有关情况进行补充发言,市扫黑办相关副主任对案件办理提出工作建议。
徐锦辉指出,尹某案件是中央督导组重点关注的案件,也是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挂牌督办案件,社会影响较大,要高度重视案件办理工作。就做好下一步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准确把握定性。要按照“两高两部”的有关政策标准,对所有涉案人员和涉案财物,逐一梳理核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完善认定查处的证据标准。对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情况,要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委《指导意见》的要求,市、区两级检察院、法院要会同纪委监委认真研究、准确认定。二是加大财产处置。要按照全国扫黑办“六清”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涉案财产判罚缴没的处置工作,尤其要加快对易贬损涉案车辆等先期处置,确保将黑财扫净、扫彻底,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三是推进庭审进程。案件进入庭审阶段,市扫黑办和政法机关要积极向上级机关请示汇报,争取协调支持,会商形成安全、稳妥的庭审方案,推进案件如期审结。
根据《南京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在办案件领导包案实施方案》的安排,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扫黑办副主任分别承担相关涉黑涉恶重点案件的包案督导工作。
(特约通讯员: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