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南京市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联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领导小组组长徐锦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领导小组副组长丁铭,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南京仲裁办等成员单位领导及联络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领导小组副组长鲍陈主持。
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建议名单、南京市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联系协调工作机制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制度、2020年经费预算方案和全市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工作会议方案,与会同志还围绕相关工作进行了讨论。
徐锦辉在讲话中指出,联系协调机制领导小组成立一年多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发挥联系协调机制作用,充分彰显各区及成员单位职能优势,市区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依法有效保护全市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全市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最优示范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
徐锦辉强调,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民营经济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要加强完善市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联系协调机制建设,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四新”行动计划,有力推动和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二是进一步提升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监测、法律支持、政策宣传指导机制,帮助民营企业提前预判和降低风险,指导帮助民营企业依法规范疫情期间及疫情后的劳动用工、合同履行、资金融措、诉讼保障等工作,增强自身抗压能力,确保在应急情况下保持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三是进一步提升整体合力。推动政策落地,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优惠政策;释放制度效能,公正高效处理案件,积极延伸服务职能;强化联动协作,优化民营经济法治化环境;集聚专业力量,发挥市工商联法律顾问、全市“政法网格员”等作用,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四是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要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和服务方式,在调研、服务、创新上下功夫出实招,组织开展 “法律三进”“法企同行”“法治体检”活动,办好“宁商法治学堂”,推进法院旁听庭审工作,打造更丰富更优质的服务民营企业特色品牌。
(特约通讯员:赵云峰、赵廷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