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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被评为法治南京建设先进单位
 近日,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通报表扬了2018年度法治南京建设先进单位,栖霞区获2018年度法治南京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2018年,栖霞区按照法治南京建设工作部署和建设“强富美高”新栖霞的目标,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根本,全面铺开法治区、法治街道、民主法治社区(村)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法治栖霞建设迈上了新台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巩固法治之“源”。 坚持把法治栖霞建设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建设工作目标,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各街道、各成员单位签订创建工作责任书。完成法治建设满意度达97%的指标任务,法治栖霞十件实事全部得到落实。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夯实法治之“本”。 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力促“双随机一公开”有效推进,在各部门制定监管清单、权责清单,明确监管责任的基础上,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听证率,推进行政复议听证常态化。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实行月通报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已逐步提升。三是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强化法治之“核”。 深入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做好“村规民约”推广宣传,出版《约之章—栖霞区村规民约集成》,并向街道、社区(村)印发13000余本。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2018年新创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8家,创建率达49.6%;仙林街道杉湖路社区创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